第二章 旅游资源类型及评价
     
  第十条 旅游资源类型
    从全国旅游资源分类体系来看,赤峰市旅游资源类型有如下特征:
    1. 在全国3景系、10景类、98景型旅游资源分类体系中,赤峰市具备全部景系和10景类中的8类,98种景型中拥有87种,占全国基本景型的88.8%。
    2. 地文景观类资源充分体现赤峰地域过渡地带的特点,基本类型占全国的75%。
    3. 水域风光类占全国基本类型的71.4%,资源单体虽少,但在北方水资源稀缺的区域条件下,湖泊、大型水库的出现不失为游客争相前往的好地方。
    4. 生物景观类是赤峰旅游资源的优势类型,占全国基本类型的100%,资源的单体数量有45种之多。是我国自然过渡地带生态多样化的典范。
    5. 赤峰古迹及建筑类资源种类丰富,达全国基本类型的83.3%;单体数量达6855左右。其中,有6800个属于各类人类文化遗迹,赤峰无形的历史文化资源占绝对优势。
    6. 赤峰休闲求知健身类资源种类亦较齐全。其中较为有特色的是赤峰的三大热水温泉。
    7. 赤峰购物类资源主要以草原产品、蒙古民族产品及名石为主,开发潜力较大。
    第十一条 旅游资源总体评价
    1、 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具有过渡性、典型性、丰富性,品位高。
    2、 历史文化遗迹数量多,旅游文化内涵丰富,但是空间离散度大,可视性差。
    3、 自然人文资源组合较好,蒙古族风情较为突出。
    4、 自然生态和文化特别是地质科考资源极具潜力。
    第十二条 赤峰市旅游资源在内蒙古自治区中的地位
    赤峰市旅游资源是内蒙古自治区旅游资源重要的组成部分,其资源类型与禀赋在全区占有极为突出的地位。从优良级资源数量分析,赤峰市及赤峰市各旗县优良级资源数量远高出全区其它盟市及旗县(表2-1)。
 
表2-1内蒙古各盟市优良级旅游资源数量排序表
序 号
盟 市
优 良 级
等 级
排 序
1
赤峰市
109
第一级
1
2
呼伦贝尔市
94
2
3
包头市
57
第二级
3
4
呼和浩特市
53
4
5
兴安盟
52
5
6
锡林郭勒盟
50
6
7
鄂尔多斯市
39
第三级
7
8
巴彦淖尔盟
39
8
9
阿拉善盟
37
9
10
乌兰察布盟
36
10
11
通辽市
29
第四级
11
12
乌海市
8
12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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