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第二章 旅游资源类型及评价
|
| |
第十条 旅游资源类型
从全国旅游资源分类体系来看,赤峰市旅游资源类型有如下特征:
1. 在全国3景系、10景类、98景型旅游资源分类体系中,赤峰市具备全部景系和10景类中的8类,98种景型中拥有87种,占全国基本景型的88.8%。
2. 地文景观类资源充分体现赤峰地域过渡地带的特点,基本类型占全国的75%。
3. 水域风光类占全国基本类型的71.4%,资源单体虽少,但在北方水资源稀缺的区域条件下,湖泊、大型水库的出现不失为游客争相前往的好地方。
4. 生物景观类是赤峰旅游资源的优势类型,占全国基本类型的100%,资源的单体数量有45种之多。是我国自然过渡地带生态多样化的典范。
5. 赤峰古迹及建筑类资源种类丰富,达全国基本类型的83.3%;单体数量达6855左右。其中,有6800个属于各类人类文化遗迹,赤峰无形的历史文化资源占绝对优势。
6. 赤峰休闲求知健身类资源种类亦较齐全。其中较为有特色的是赤峰的三大热水温泉。
7. 赤峰购物类资源主要以草原产品、蒙古民族产品及名石为主,开发潜力较大。
第十一条 旅游资源总体评价
1、 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具有过渡性、典型性、丰富性,品位高。
2、 历史文化遗迹数量多,旅游文化内涵丰富,但是空间离散度大,可视性差。
3、 自然人文资源组合较好,蒙古族风情较为突出。
4、 自然生态和文化特别是地质科考资源极具潜力。
第十二条 赤峰市旅游资源在内蒙古自治区中的地位
赤峰市旅游资源是内蒙古自治区旅游资源重要的组成部分,其资源类型与禀赋在全区占有极为突出的地位。从优良级资源数量分析,赤峰市及赤峰市各旗县优良级资源数量远高出全区其它盟市及旗县(表2-1)。
|
| |
|
表2-1内蒙古各盟市优良级旅游资源数量排序表
|
|
序 号
|
盟 市
|
优 良 级
|
等 级
|
排 序
|
|
1
|
赤峰市
|
109
|
第一级
|
1
|
|
2
|
呼伦贝尔市
|
94
|
2
|
|
3
|
包头市
|
57
|
第二级
|
3
|
|
4
|
呼和浩特市
|
53
|
4
|
|
5
|
兴安盟
|
52
|
5
|
|
6
|
锡林郭勒盟
|
50
|
6
|
|
7
|
鄂尔多斯市
|
39
|
第三级
|
7
|
|
8
|
巴彦淖尔盟
|
39
|
8
|
|
9
|
阿拉善盟
|
37
|
9
|
|
10
|
乌兰察布盟
|
36
|
10
|
|
11
|
通辽市
|
29
|
第四级
|
11
|
|
12
|
乌海市
|
8
|
12
|
|
| |
|
|
|
|
赤峰旅游网----旅游规化
|
|